關于新課程小學語文的教學設計
[摘 要] 小學語文教師在新課程教學設計時,存在著沒有以學生為主體、不夠具體明確、無法監(jiān)測評估、內容不全面等表述不規(guī)范的問題,應予以規(guī)范。教學目標應具有準確性、全面性、主體性和可測性。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給教師的教學工作帶來諸多變化,其中包括教師的備課。確定并表述教學目標是教師備課不可或缺的工作,它是教師備課的外在表現(xiàn)形式之一,反映了教師對教學內容的理解把握程度和對學生學習結果的預想情況等。由于廣大教師受思維定勢的影響,難以改變已經習慣了的、掌握得很熟練的 “教學目的”“教學要求”的表述思路和方法,在新課程的課時教學目標的表述上存在不少問題。因此,有必要規(guī)范教學目標的表述。
一、 教學目標的表述存在的主要問題
1、沒有以學生為主體,目標表述語的主語混亂。如,“使學生明白作文素材來自生活”、“使學生喜愛春天這個季節(jié)”、“培養(yǎng)學生保護大自然的意識”、“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等表述,反映了教師沒有把學生作為主體。有的教學目標的表述,既用“學生”做主語,同時又用“教師”做主語。如:
1學生走出學校,開展研究性學習:觀察周邊的環(huán)境,作適當?shù)恼{查訪問,并查閱一定的資料,進行思考,為寫作準備素材。
2指導學生根據所獲得的素材,結合自己的感受寫不同形式的作文,拓展作文的題材和形式。
3通過實踐活動,使學生明白作文素材來自生活,并使學生學會合作,學會交往。
2、“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兩方面目標的表述多數(shù)比較準確,但不夠具體明確,表現(xiàn)在行為動詞的運用不夠準確和沒有具體的表現(xiàn)程度上。如,“理解生字組成的詞語”、“培養(yǎng)學生的觀察、想象能力”這一句中的“理解”“培養(yǎng)”籠統(tǒng)、模糊,缺少表現(xiàn)程度的規(guī)定。又如一位教師是這樣表述《威尼斯的小艇》第二課時的教學目標的:
1了解小艇的特點,了解作者抓住事物特點進行描寫的方法。
2認識小艇在威尼斯水域中的作用。
3了解小艇同威尼斯水域的關系。
3、“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方面目標的表述不少是“正確的廢話”,似有實無,無法監(jiān)測評估。如,“激發(fā)學生對生活的熱愛,調動學生觀察思考和練筆的積極性,真正讓習作練筆成為學生的生活需要”;對小學生學習《爬山虎的腳》提出“學會欣賞生活中的各種事物的內在美”的`目標。有的目標表述簡直成了“教學法”類的話語,如“創(chuàng)設豐富多彩的教學情境,激發(fā)學生學習的興趣”。
4、教學目標的表述內容不全面,存在重“知識和能力”,輕“過程和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的現(xiàn)象。又因為“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目標形同虛設,有的課時目標在實質上與課改前沒有兩樣,回到了老路上——只有知識要求、技能要求。如:
1觀察圖畫,展開想象,有創(chuàng)意的理解圖畫的意思。
2根據圖意,自擬題目,奇妙構想,寫一篇400字左右的作文。
這個目標表述中就沒有“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目標,且存在上述第二點所講的問題。再如一位教師對《月亮灣》的目標表述如下:
1能正確、流利、有感情的朗讀課文,背誦課文。學會8個生字,重點學寫“繞”、“朝”。
2理解課文,感受月亮灣的美。
3培養(yǎng)學生熱愛家鄉(xiāng)、熱愛大自然的感情。
這個目標表述中,沒有“過程和方法”方面的目標,且“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目標無法檢測。
二、 規(guī)范教學目標的表述
教學目標指學生通過教學后應該達到的行為狀態(tài)。教學目標包括兩類,一是結果性目標——學生的學習結果是什么,如:“學會8個生字,重點學寫‘繞’、‘朝’”;“正確、流利、有感情的朗讀課文”。二是學生自己的心理感受、體驗和表現(xiàn)等,如:“朗讀自己喜歡的句子,摘抄優(yōu)美的詞語、句子”“用不同的句式表達對春天的喜愛之情,體會不同句式的表達作用”。
教學目標的表述,一般包括行為主體、行為動詞、行為條件和表現(xiàn)程度。如:
學 生 能 在5分鐘內, 朗 讀 完課文,做到 正確、流利。
主 體 條 件 動 詞 程 度
規(guī)范的教學目標的表述,必須具有準確性、全面性、主體性和可測性。
1、準確性
準確性是指行為動詞的使用,行為條件的交待和表現(xiàn)程度的定位,要符合《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以下簡稱《課標》)某一學段的目標,符合教材實際和學生實際,不拔高,不降低要求。這個要求是規(guī)范教學目標的前提。
2、全面性
《課標》把教學目標分為三個緯度:“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因此,語文教學目標應該包括這幾個方面,缺一不可。
3、主體性
因為教學目標指的是學生的學習結果,不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做什么、怎么做,行為主體應該是學生,而不是教師。由于表述目標的句子的主語是學生,“學生”二字可以不出現(xiàn)。
4、可測性
可測性是指目標表述明確、具體,不籠統(tǒng)、模糊,具有質和量的具體規(guī)定性,教師自己或他人能夠依據目標去觀察和檢測學生的行為狀態(tài),對教與學兩個方面做出合理的評價。
下面對一個存在問題的教學目標按以上所講的四點要求來進行分析,并提出表述目標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
病例:
課題:《淺水洼里的小魚》(國標教材人教版二年級上冊第28課)
教學目標:
1能正確、流利、有感情的朗讀課文,理解課文內容,喚醒并堅定學生關心、幫助弱者的信念;在學習中讓學生體驗合作的快樂。
2學習并掌握本課的生字新詞,理解由生字組成的詞語,并養(yǎng)成良好的書寫習慣。
對照上述四點表述教學目標的要求,可以看出這個教學目標的表述存在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理解課文內容”“掌握本課的生字新詞”“理解由生字組成的詞語”的表述不準確。1要求對課文內容達到“理解”,對于二年級學生是不妥當?shù)摹R驗椤墩n標》中第一學段的階段目標沒有提到這樣的程度。2課文中的生字一二年級應“多認少寫”,不是全部生字都要求“學會”“掌握”。3《課標》中第一學段的階段目標明確指出“結合上下文和生活實際了解課文中詞語的意思”,要求“理解”顯然拔高了。
2、目標的內容只包括“知識和能力”“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兩個方面,沒有對“過程和方法”方面提出目標。
3、行為主體的表述混亂。“能正確、流利、有感情的朗讀課文,理解課文內容”“學習并掌握本課的生字新詞,理解由生字組成的詞語,并養(yǎng)成良好的書寫習慣”的主語是“學生”。“喚醒并堅定學生關心、幫助弱者的信念;在學習中讓學生體驗合作的快樂”的主語是“教師”。
4、目標不可測量、不可評價、不具體明確。1“喚醒并堅定學生關心、幫助弱者的信念”,不僅行為主體不正確,而且無法評價“喚醒和堅定”。2“在學習中讓學生體驗合作的快樂”是錯誤的表述,“體驗”“快樂”根本無法去觀察;“在學習中”是一種行為“進行態(tài)”,不是目標表述的要素,純屬廢話。3“本課的生字新詞”“生字組成的詞語”沒有明確指出是那些,對象模糊、表現(xiàn)程度沒有規(guī)定。4“養(yǎng)成良好的書寫習慣”是一句“正確的廢話”,因為單靠一堂課的學習是不可能“養(yǎng)成”習慣的。
另外,這個目標的表述還存在條理混亂不清,有語病等問題。
除了上面講到的外,在表述教學目標時,教師們還要注意以下幾個具體問題:
1、必要時,要寫出達成目標的行為條件(不是每個教學目標都要有它)。如,“允許查字典”,“在課文中用線劃出……”,“在5分鐘內能默讀完……”“在交流討論時,敢于發(fā)表自己對……的見解”等。
2、一定要有具體的表現(xiàn)程度——一堂課后學生應達到的最低表現(xiàn)水準或學習水平?梢詮男袨閯釉~上體現(xiàn)程度,該“學會”的就不能寫成“運用”。也可以把表現(xiàn)程度描述出來,如,“至少會用……造三個句子”,“80%學生能當堂背誦全文”等。
3、表述的條理要清晰,可以按“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的次序逐條表述,也可以表現(xiàn)程度的高低依次表述。
4、作為語文教師,不要在表述目標的句子中出現(xiàn)錯別字和病句等。
規(guī)范地表述教學目標,是教師的一項教學基本功,它反映了教師的教學觀念和對《課標》的理解情況,容不得忽視,必須引起廣大語文教師的高度重視。衷心希望在新課程不斷推進的過程中,教學目標的表述日臻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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